2007年10月15日 星期一

掉行李達人的分享

        老王的老木堪稱掉行李界屬一屬二的大姊頭,每次去歐洲旅遊,行李飛過去掉、飛回來也掉;沒事就掉、有事也掉,掉的她練就了一身功夫,培育出嘆為觀止的應變技巧。

        出國旅遊,免不了總是會轉個幾次機,轉機除了會讓旅客在異地機場承受可能搭不上機的風險,最大的風險在於行李會轉錯地方丟下主人到不知名的國家旅行去;老木的行李常常享受突如其來旅行,不過老木可就倒楣了。

 
        第一次她去德國、奧地利、瑞士旅遊,整團的人只有她掉行李(其實每次都是整團只有她一人掉行李),一整個臉跟綠巨人一樣,連咕咕鐘都氣的忘了買,她的行李在旅遊到第三個國家才回到她身邊,期間靠著旅伴捐贈物品及刷卡買衣過日子,還算過得去。這次的經驗讓她開始邁向掉行李達人的修行之路,之後再歷經一次又一次的磨鍊,總算出師了。




        現在,由老木傳授技巧給我,我再分享給大家。雖然我旅行了這麼多個國家也從沒掉過東西(只有搭不上飛機←這好像更慘),但是誰知道呢,旅行嘛,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

買機票一定要刷卡

        信用卡公司都有提供「旅遊不便險」這項保障,其條件為以此卡刷機票的80%(或其他,參考發卡公司之信用卡說明書)即可擁有,當行李未在應抵達時間抵達目的地機場,延誤6小時以上、24 小時以下則為「延誤」、延誤24小時以上則為「遺失」。當航空公司延誤行李時,信用卡公司可賠償最多7,000(普卡)~20,000(白金卡)元間之金額;遺失時,賠償最多20,000(普卡)~30,000(白金卡)。建議大家多利用白金卡刷機票,保障金額較高。

        雖然許多人都知道刷卡享有旅遊不便險的保障,但真正發生不便要申請理賠這就需要許多技巧,老王老木有次領回將近三萬元的賠償金,真是太強了。

詳讀發卡公司之信用卡說明書

        首先,先詳讀發卡公司的信用卡說明書,如果記不起來,乾脆整本帶出國。每家保險範圍及內容都不盡相同,說明書上有理賠範圍、金額、理賠公司的電話(這裡所說的理賠公司是指發卡公司配合的某家產物保險公司),如有問題可以隨時查詢。

        出發前先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詢問旅遊不便險事宜是最好不過了,可以節省國際漫遊費,也可以解決因時差而產生公司下班找不到人問的問題,還有,可以錄音下來,免得真的要他賠錢來個翻臉不認帳。




分散風險原則

        為了降低行李延遲或遺失所造成的不便,老王老木所採取事先防範的措施,叫做「分散風險原則」,專業術語叫做「不把所有雞蛋放在同個籃子裡」。

        例如隨身行李裡放一套內衣褲及盥洗用品、和旅伴互相把自己一半的東西放到對方行李裡去。有時候行李遺失在一些鳥不生蛋的國家,沒辦法刷卡、有錢也買不到東西,「分散風險原則」至少還有機會用到自己熟悉的物品。

務必請航空公司開具延誤證明

        行李真的不見了,第一件事情,找航空公司打架,喔不是啦,是到航空公司櫃抬請他們開立延遲證明書(雖然真的很想打他們),證明行李延誤。這張單子很重要,千萬不要亂丟啊!還有記得要跟航空公司要賠償金,單次約為USD 50(每家航空公司都不一樣,且幣別及金額大小依在地國而有不同),這筆錢可供你吃ㄧ頓飯、買內衣褲、牙刷牙膏之類,可稍微消去一點點心中的不爽。

        航空公司不一定會有賠償金,但記得一定要去凹他們喔!搞不好他們比你想像的更有誠意呢!




把行程及聯絡方式留給航空公司

        行李不見的第二件事情,痛毆航空公司,喔,sorry,是把旅遊行程、住宿地址及聯絡方式留給航空公司;這樣航空公司才知道當行李旅行回來後,要怎麼將他送回主人的身邊。

        如果是背包客四處流浪居無定所,那,總有手機吧,記得留電話給航空公司,然後記得要開機喔!(後面這句話是提醒我自己的啦)

行李條一定要收好

        這時候你心中應該有個疑問,那,保險公司怎麼知道我行李是延遲還是遺失?有個東西可以證明,那就是行李條。

        別看這條好像隨便亂黏在行李的白條子,他是可以證明行李抵達時間的。如果行李已經延遲24小時以上,可理賠的金額更多。須要注意的是如果行李真的永遠都見不到了,理賠公司僅會賠償遺失之日起五天內消費、最多上限金額之賠償金。

千萬不要亂買東西

        該辦的都辦了、該申請的都申請了,接下來,開始花錢吧!

        這個過程是流程中最爽的一部份了,可是,千萬不要得意忘形隨便亂花,否則後果自行承擔。保險公司僅對民生必需品賠償,例如住宿、貼身用品、衣物、盥洗用具、緊急用品、食物、交通費等等,名牌包、菸酒這類的奢侈品是不會賠償的。消費時,一定要請店家開發票或收據,理賠時,保險公司也是看發票或收據上的品名或店名來決定賠不賠償。

        其實保險公司對賠償範圍規定的十分模糊,會有許多認定上的差異,有些發票沒有品名或店名或許也可以獲得賠償,但有些種類的認定就因人而異了。如果保險公司說不賠化妝品,或許可以跟他說,化妝品是必需品耶,如果沒化妝就出門,怕把路人嚇死!呃,或許這樣說也對耶…。




快速調整心情、因為旅行才剛開始

        這應該是最簡單但也最困難的技巧了,當自己發現連條內褲都沒得換然後身邊全是講著譏哩呱啦聽沒有的語言時,必定是十分無助及想扁人。

        如果一直陷入鬱卒的心情,可是會將這種情緒傳染給旅伴的,美好的旅行因一件事情而變成一場噩夢,又讓大家每天沾染鳥氣又何苦來哉?

        往好的想吧,大家都沒這麼幸運呢,回台灣後趕快買樂透吧!(這樣講好像很機車)

申請理賠應備資料

        幾項資料一定要具備,機票刷卡紀錄(證明刷卡金額有超過80%)、航空公司開立之延遲證明書(證明行李延遲)、行李條(證明行李是延遲或遺失)、延遲或遺失行李期間內消費之收據或發票(最好整理清楚、列一張明細貼好所有收據)、其他應填寫之申請賠償文件(可請信用卡或產物保險公司傳真)。

        寫了這麼多,其實還是希望大家都不會用到啦,祝大家行李都能乖乖待在主人身邊,行李不要再亂跑了喔!


16 則留言:

  1. 讚啦
    感謝老王老木的經驗分享

    回覆刪除
  2. 呃...我最值錢傢伙幾乎都在身上
    也都是又貴、又重的 |||orz
    會托運的其實主要都是衣物、雜物...
    不過這篇倒是挺實用的....

    回覆刪除
  3. To S怪:對阿,她真的是達人耶~

    To Lowenzahn:值錢的當然要帶在身上啦,不過不值錢的東西卻很實用呢,掉了真的很麻煩~

    回覆刪除
  4. 呵呵~~終於王媽也變為達人了XD
    他行李丟了,也讓我們歐洲旅行增添趣味耶~~
    我永遠記得幫王媽找適合衣服的經驗
    (我們家都一致認同王爸王媽是最"有趣"的旅伴喔)
    哈哈~~

    回覆刪除
  5. 看來老王老木近期又累積了不少慘痛的掉行李經驗了,
    真可算是另類達人阿!!

    不過,還是希望不會有需要用到這些招數的時候,
    畢竟...出國玩少了一些自己慣用的物品,
    真的是挺麻煩又掃興的 ><

    果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阿~
    不過,老王掉的不是行李,是腦袋跟耳朵啦,哈哈!!

    回覆刪除
  6. 明明是很實用(又很可憐...)的一篇,可是怎麼被老王寫得讓我想笑啊,不過可以看出老王果然是老木的小孩,也是神力大猛女之類的...

    回覆刪除
  7. To esther:我們是很有趣啦,但我媽可是氣個半死咧~
    不過變成達人後,也比較會調整心情了啦~
    我會幫你轉達給他們的,你們趕快回台灣才能在一起出國玩阿!

    To flora:怎麼你去了美國損人的功力更進一步阿?
    我老木這次再去歐洲,行李來回都掉了...在遊覽車上馬上傳授掉行李技巧給大家咧...敗給她:P

    To 貓小姐:王媽媽不是大猛女啦,王媽媽是平凡的婦人,只是有點搞笑^__^(媽,不要扁我!)

    回覆刪除
  8. 這麼好的武功祕及要好好的收藏起來...希望沒有用到的一天!
    照片好美,心情都好起來了!

    回覆刪除
  9. 比較慘的是回程在台灣行李延遲..
    上次我朋友要求賠償..
    可是航空公司說因為我們常住地是台灣..
    所以不在理賠範圍內..

    最後就是將行李寄到我朋友家..
    (結果我一瓶酒放我朋友行李箱,從此再也沒看到它,被喝掉了><)

    回覆刪除
  10. To Annie:去美國應該還好啦,因為不用轉機,風險比較低囉~

    To kola:是阿,行李目的地是台灣就不賠囉,這規定我覺得蠻不合理的!
    你朋友竟然偷喝你的酒,真是太好笑了^^

    回覆刪除
  11. 讚~

    好棒的整理
    平常都沒注意到這麼細
    尤其旅遊不便險的detail

    老王媽媽真強
    可以說是三折肱而成良醫嗎 ^^|||

    回覆刪除
  12. 王媽會上來blog留言嗎??
    期待中.....XD

    回覆刪除
  13. To lingade:哈,可以這麼說!

    To esther:哈,再多期待一點或許他就會留言囉^^
    (王媽,有人在呼叫你啦!)

    回覆刪除
  14. 猛然一看還以為是老王,原來是道行更深的師太

    回覆刪除
  15. 這個經驗分享,真的很實用,感謝老王 媽媽囉~

    回覆刪除
  16. To 猴:哈哈~

    To 布萊恩:我會轉告她的~^^

    回覆刪除